台灣醫療體系百孔千瘡,偏遠地區醫療搖搖欲墜,其根本原因是甚麼?政府正積極推動的解決方案,包括國際醫療專區和DRG給付制度,究竟是毒藥還是解藥?醫療崩壞真正的解藥到底是甚麼?要回答這些問題,都要先從回顧台灣醫療制度的歷史來看起。
台灣健保制度由許多公衛學者設計之初,就很明白的告訴我們,我們的全民健保為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健保局必須自負盈虧,入不敷出時就增加保費。然另一方面,包括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的政治人物,卻時常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把健保當成社會福利看待,不斷灌輸人民健保可以吃到飽的錯誤觀念。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醫療支出中由政府公支出的比率愈來愈低,偏遠地區的公立醫院也不斷撤守,公衛預算也逐漸輕忽。政府面對人民說健保是社會福利所以理應吃到飽,面對醫療體系時卻說健保是社會保險要自負盈虧,因此要有總額預算制度。政府一方面享受分配資源的權力,在另一方面卻不盡在「公醫制度」中政府所應負的義務。不斷放任「供給面很市場化」的結果,就是市場中只剩下有能力可以降低成本的財團大型醫院才能生存下去,地區醫療瓦解之後,無論輕重疾病都湧進大型醫院,造成急診體系瀕臨崩解。
第二個歷史根源,就是十多年前為了選舉的政治考量,在還沒準備好時,全民健保就倉促上路。因此健保給付標準,就沿用了過去問題百出的公勞保標準,十多年來改變有限;造成許多同工不同酬,或不同工卻同酬的亂象。給付標準到底有多不合理?我們來看統治者常喜歡拿來比較的南韓,他們給付早產兒的醫療照顧是多少?而我們是多少?台灣人去國外,才發現台灣的醫療有多便宜,但自己曾盡了應有的義務嗎?
拼裝制度如毒藥
第三個歷史根源,就是台灣政治人物的一貫執政準則:往阻力最小的方向去做事,而不是為了國家社會的永續與大多數人民的幸福去做事。例如在健保規劃之初,本想建立轉診制度,卻遇到已經習慣於耗用醫學中心醫療資源的民眾反對而作罷,造成到現在都還沒有依法實施《健保法》規定的轉診制度。
再以喧騰一時的DRG給付制度來看,為什麼這個制度在國外很好,在台灣卻可能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在先進國家權利義務關係分明,沒有健保拼裝車的問題;也有合理的給付與配套措施,保險不給付時就由私人保險或自費支出。
國際醫療自由經濟區到底是台灣醫療崩壞的解藥還是毒藥?醫療到底應不應該商品化?自經區是否違背醫者初衷,因此是不符合「醫德」的;還是自由化是醫療勞動者的解放希望?我認為在沒有解決歷史根源的問題之前,醫療自經區就是台灣的毒藥。只要健保拼裝車制度還在,政府繼續規避自己的責任,一方面以不當總額與DRG制度剝奪醫療機構依照健保合約替人民進行醫療時所應得的勞動收入,另一方面放任醫療機構供給市場化的同時,卻又阻礙自由經濟體系下最重要的勞動條件保障,醫療自經區就是毒藥。
所以醫療崩壞的解方不是自經區,而應該是:第一、加強政府責任,增加公支出佔國民健康支出比重,並停止以總額預算等不當方式剝削醫療血汗勞工;第二、合理人民責任,實施轉診制度,保費入不敷出時若不合理反映成本,就要減少給付範圍,保大不保小;第三、保障勞動條件,合法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並且立法規範護病比下限;違反的醫院,就嚴格禁止經營者另外經營國際醫療業務。如此來解決台灣醫療問題的歷史根源之後,自經區不自經區,就不再是那麼重要的問題了。
彰化兒科醫師、醫勞盟常務理事
焦點評論:台灣已走向醫療崩壞之路(錢建文) | 蘋果日報 - http://goo.gl/5ZH4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