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臨床上骨癒合大概發生在4-6週後,醫師也常常會在這時候安排X光檢查,確定骨頭癒合狀況。 通常手腕、脊椎的骨折在6-8週已經有好的穩定度可以承受外力了,大腿小腿的骨折則比較慢,甚至需要三個月以上。可利用助行器,雙邊到單邊的腋下拐杖…經醫師同意且不痛範圍內逐步增加下肢的載重,避免骨質流失,也加速骨頭癒合。
其實發生骨折之後,復健治療就應該要及時介入。 不同的階段有不同方式的復健治療。
1.發炎期:此時骨折的地方會聚集很多發炎細胞,傷處會覺得紅腫熱,約持續1-2週。
在這個階段,骨折周圍的組織會腫脹,疼痛,骨折處的血液循環也會受到限制。因此,發炎期復健的主要目標是減輕疼痛和腫脹,促進血液循環,並防止肌肉衰退和血栓形成。
•肌肉活動:進行輕微的肌肉活動,例如肌肉原地收縮而不移動關節的方式,又稱為〔等長收縮〕以防止肌肉衰退。
適當固定:除了打石膏外,穩定的骨折,像是線性及非移位骨折,在手指腳趾可使用紙膠、鋁板、壓舌板、熱塑型的副木固定或是市售的合格護具(如下圖)來促進骨質的癒合,好處是比較輕巧也可穿脫方便洗澡;而不穩定的骨折像是粉碎、斜形、螺旋骨折因為容易移位而且復位後也容易再度移位,則需要打環狀石膏甚至是手術固定。
2.修復期:骨頭開始修復,長出骨痂,這段時間通常持續數週或數個月的時間。X光片可以發現骨折斷裂縫隙開始變的不明顯,但須注意此時的癒合骨還不成熟,無法承受扭力及壓力,活動還是要小心,以免發生斷骨處癒合不良的悲劇。
肌肉強化運動:可以從肌肉等長收縮的運動方式,改成加一點阻力訓練,以不感到劇烈疼痛為原則。
•訓練平衡和協調能力:進行平衡和協調訓練,比如大腿以下的骨折可以選用助行器、拐杖等幫助走路的穩定平衡,安全狀況下,逐漸增加下肢負重,也為日後正常步行做準備。
3.重塑期:是從骨折癒合到恢復正常運動和活動水平的時段,可能需要三個月到半年以上的時間。在這個階段,骨折部位的新骨組織變得更加強壯,肌肉和關節也可以逐漸恢復正常的功能了。
這時期復健的主要目標是增強肌肉和骨骼的強度,並恢復原有生活的運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