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靈性是人的真正主人

靈性是人的真正主人,他目證著人的一切肉體和心靈活動,他超越了一切的情感、
執著和對待。他不因肉體的生滅和心靈的變化而改變,他是永恆的—亙古長存。他
不因種族、膚色及宗教信仰而有所不同。他具有根本的智慧,人們日日用之而不知
其存在。人生的目的、靈修的目的即在於認識他,讓他成為自己真正的主人,並更
進一步地服務社會。本會弘法的目的,即在於開發潛藏在每一個人內在的靈性潛能
並從事全面性的服務。

世間著魔處處有,例如賺錢、戀愛、遊戲等,甚至讀書都可能著魔。著魔之意是指
錯誤的目標,非分的妄想,甚至不理智的投入等。

真理絕不因宗教而產生差異

至於煉氣、氣功、治病、神通等,都只是過程而非目的。廣義的靈修靜坐則指的是
透過社會服務,來提昇全體人類及宇宙社會的最高福祉

在瑜珈的練習中,呼吸所吸進來的不只是氧氣,還包括「Prana生命能」,呼吸的
作用不只是身、心的層次,更遍及能量與靈性的層面。

摘自網址
http://www.sdm.org.tw/newwebmed4.htm
http://www.wretch.cc/blog/judyyoga/138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