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消費券八百億 負債由受薪者來還

消費券八百億 負債由受薪者來還-消費券政策- Yahoo!奇摩新聞全民話頭條
政府拍板定案,國民每人發放3600元消費券,促進消費拉抬景氣,但增加的負債820億元,將轉嫁到全體納稅人身上。不公平的稅制讓富人避、逃稅負與承擔國家巨額債務,消費券不過是提前消費的窮人互助券,全民都成了卡債族,這怎會是德政?
台灣稅制不公平的主因緣由於富人繳稅太少,薪資所得者負擔了綜所稅的75%,富人過度且重複免稅,造成政府嚴重稅收不足。每年財政赤字以2000~3000億元累積,致使國家債務沉重,如今又大方發放消費券,將加速國家破產,債留子孫的苦難提早到來。
依據2004年財政部公佈,排名前四十名的巨富,有八人連一毛錢都不用繳稅,而十七人只繳了1%的稅,比受薪者所繳稅率的6%或13%還低。今年,張忠謀先生深感憂慮的道出:前三十名的巨富,平均繳稅不到10%,他認為有錢人應該多繳稅。
在台灣,錢滾錢輕鬆賺個千百萬甚至上億元,都不用繳稅,而辛勤的受薪者卻一毛錢也逃不掉。富人財富的累積大多來自炒股票、土地和海外所得,這些暴利竟然『依法免稅』,這是租稅的最大不公平。此外,有錢人藉由政治獻金買通政治人物,以『發展經濟』、『吸引投資』為名,繼獎勵投資條例之後,再訂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享受了長達五十年減免稅優惠,光去年一年的稅損就高達1428億元。工業先進國家早就不以減稅來鼓勵投資,大多採行融資或補貼,免於浮濫;中國的免稅優惠,五年到期絕不再延,杜絕長期依賴政府的減稅鴨片。
而今,形同政商俱樂部的賦改會不圖改善租稅不公,卻迅速地通過遺產稅率從50%降為10%,富人生前既不繳稅,死後也幾乎豁免,這是哪門子公民的太上特權?!日前,工商團體更要求擴大減稅,營所稅將從25%調降為17%,綜所稅率40%調降至30%,並要求廢除富人稅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上述再減稅方案,可減輕富人稅負至少2300億元;而為消減民怨,決策單位故意略施小惠,擬提高薪資、教育、扶養等扣除額,各項減稅加總不過區區150億元。
升斗小民在即將發放消費券與減稅大利多的欣喜之餘,請睜大眼睛看清楚,當局如何遂其為富人大降稅的卑劣伎倆。
台灣長期因為富人不繳稅,肇致國民平均稅負率(稅收÷國內生產毛額 GDP)僅13.7%,不及韓國的21%、中國20%、日本19%、香港17%、新加坡15%,更遠落後於歐盟國家的28%~45%,國庫嚴重困窘債台高築。四大基金政策性護盤,虧損連連,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又相繼實施,殊不知錢從何來?
我國負債總額超過GDP(12兆元),是嚴重負債國家,國際信評已對我提出警告並予降級。國家財政持續惡化,不難成為冰島第二。屆時,所有年金破產,勞工、軍公教退休金泡湯,你我晚年都將不保,年輕人繳的稅只能還債,無法改善生活增進福祉。
為了確保國家不破產,人人晚年圖得溫飽,我們必須對抗金權政體,全民團結上街頭,阻擋圖利財團巨富的減稅方案,更不要因消費券的小惠而被蒙蔽。或許,學習英國人民來一場大規模的抗稅運動,才能建立『公平稅制』、健全國家財政。忿怒的受薪者,拿出行動,站出來怒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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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經濟方面,我是一竅不通,看到這篇文章,還真讓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