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 星期四

醫療品質

摘自康健雜誌
中研院謝啟瑞教授的研究發現,醫師平均每週看診時間愈多,發生醫療糾紛的機率就愈大。美國國家護理研究中心研究指出,以一名護士照顧4名病患為準,每增加照顧1名病人,病人死亡率會增加7%,若增加到8個病人,死亡率更增加到31%。「但台灣大醫院白班護士就需照顧8~10個病人,」一位醫學中心護理部副主任指出。

具有律師、醫師背景的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醫療糾紛不適合走司法,原因在於原告和被告有醫病關係。醫師是出於善意幫助病人,但結果不如預期,難道在法庭上拚個你死我活?結果是病家身心俱疲,醫護人員對濟世救人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