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醫生遲到要罰錢?

民眾到大醫院看診,常要忍受醫師遲到之苦!榮總、長庚、新光等大型醫院最近祭出罰
錢措施,醫師遲到罰2百到5千元,果真遲到率大減;衛生署表示,署立醫院也考慮跟
進。
新光以及長庚不約而同,從3月起實施醫生遲到15分鐘罰款1千元措施;榮總以遲到時間
長短計算罰款,遲到10分鐘罰200元、遲到30分鐘罰1千元;長庚則採月計制,遲到5次
以上,每次罰5千元。
一名醫院管理師表示,經由罰款管控,醫師門診遲到率由15%降到2%以下,實施成效相
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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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勞動者和專業智慧者是大不同的,醫師在未來的知識經濟時代,若不能提昇自己, 終將成為專業勞動者(按時數計酬)。
處罰一直是有立竿見影的功效,但往往不是最佳的方式。
無論如何,醫師也要自重才會人重。
不過,要緊的是:醫院的服務品質提昇了,醫療品質是否會因此提高?